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深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治理工作总结报告的函
索引号: | ZDDBG207432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4]848号 |
发布机构: | 厅财务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深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治理工作总结报告的函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4-09-07 |
省财政监督检查局: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陕财监〔2014〕52号)收悉后,我厅高度重视,在厅机关及厅直系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精心组织,认真部署
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我厅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安排有关部门具体负责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分析汇总等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治理“小金库”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及时下发厅属有关单位,要求各单位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二、工作开展情况
厅直单位均按照《方案》要求建立了相应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或工作机构,明确了具体负责人,于2014年8月中旬至9月初,围绕预算、资产、财务、政府采购、“小金库”治理等开展了全面自查工作,并形成自查书面报告,与填报的《单位“三公”经费自查情况报告表》等报表一同上报我厅治理办。
我厅治理办在对各单位报送的自查报告及报表进行审核汇总后,形成《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治理工作自查报告》,认真填报各项统计报表并报送省财政监督检查局。
三、自查结果
通过自查自纠,厅机关及厅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均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范执行,预算收入、支出全部纳入财务统一核算,无侵占、隐瞒、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现象,未发现设置“账外账”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未发现任何以“小金库”形式存在的资金及形成的资产。所有单位本年上半年三公经费等各项费用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但在自查中发现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有的单位2013年一般行政性预算支出执行不尽完善,如会议费或培训费等略有超标;二是有的单位由于车辆较旧或行业的特殊性造成公车运行费超标;三是有的单位部分小额招待费、培训费无法转账,用现金结算;四是有的单位预算编制工作不够周密细致,还存在预算追加现象;五是有的单位在预算管理中由于对公务卡使用认识不到位,有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现象。
四、整改措施
9月份,我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针对自查出的问题,
要求各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整改落实,同时形成书面工作总结报告上报我厅。相关单位认真对待,加强对“八项规定”精神实质及财经法律法规的学习和领会,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了多项制度和规定,规范各项行为,加强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2014年按照预算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通过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同时加强内部控制和审计监督等措施,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成果,从根本上斩断不良作风“资金链”,确保中央八项规定落到实处。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4年09月06日